高雄市政府法制局局長
高雄市政府代理副市長 高雄市政府副秘書長、參事 高雄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長、主任秘書、科長
業務職掌
1.訴願科
承辦訴願案之審議及其相關會簽辦等法制業務
2.國賠科
承辦國家賠償案之審議及其相關會簽辦等法制業務
3.法規一科
承辦法規草案之審議及其相關會簽辦等法制業務
4.法規二科
5.秘書室
承辦綜合法制及其他一般行政業務
6.人事室
承辦會計及歲出歲入等相關業務